|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693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
| 标 题: | 关于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
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发〔2025〕174号)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将产品质量检验(含两品一械、建筑材料、消防产品、煤炭、成品油、采矿冶金等产品质量检验)、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含农产品)检验检测作为重点领域,共计抽查检验检测机构100家(含国家级资质认定5家),其中重点领域85家,其他领域15家。30家机构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检查,其余70家机构按照属地分配给各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检查。
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能够认真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保持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较为客观、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被抽查的100家检验检测机构中,68家机构存在一般性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方面问题,自行整改;21家机构存在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形,责令限期改正;2家机构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属地已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家机构停业,1家机构实验室搬迁,6家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已注销。
省级联合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情况如下:临汾市和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记3分;太谷县世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记3分;太原市诚绍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记6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主体责任方面。部分机构自律意识较差,虽按要求开展了自查工作,但流于形式未发现问题;部分机构未对新进人员进行有效培训,检验能力存在欠缺;个别机构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二)管理体系方面。部分机构体系文件未按照现行法规进行更新完善;部分机构公示的公正性及诚信承诺不符合要求;部分机构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与实际检验工作“两张皮”。
(三)仪器设备、设施和场所环境方面。个别机构仪器设备未按要求进行检定校准;部分机构设备校准证书校准点不满足标准要求,校准证书的确认流于形式;部分机构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
(四)报告及原始记录方面。个别机构原始记录信息不全,记录分散保存;部分机构原始记录填写、修改不规范;部分机构报告信息不完整,表述不规范;个别机构未按规定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报告中未注明分包的项目及承担机构。
(五)重点领域主要问题。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部分检验机构在底盘检验时操作不规范,个别检验机构在外检时对号牌号码放大号、挂车顶棚盖把关不严,涉嫌降低检验标准;个别检验机构检验其他机构退办车辆时间间隔较短,涉嫌违规检验。2.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个别机构过程数据缺失,无油门开度、发动机输出功率等;个别机构检验检测报告数据与车辆原始信息不一致;个别机构检测软件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达到预警状态未锁止或中止检测;个别机构视频监控摄像头位置不规范,无法完全覆盖要求监控范围。3.环境监测机构:个别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采样,采样原始记录缺少人员签名;个别机构实验区域设置不合理,质控措施未满足相关要求;个别机构使用未经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方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属地监管,抓好检查后处理工作。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属地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问题整改的跟进督促工作;对机构上报的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据材料及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未及时整改的行为和涉嫌违法的机构,应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要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公开要求,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本部门监督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扎实开展后续整改,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方法以及责任风险意识的培训学习,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及时、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检验检测能力和条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三)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厘清本部门与检验检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统筹推进检验检测监管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和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相结合的优势,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升我省检验检测综合监管能力。
附件:2025年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意见)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