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645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8日
标      题: 山西省工商系统集中整治仿冒侵权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8日

山西省工商系统集中整治仿冒侵权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8-28 发布机构:

山西省工商系统集中整治

仿冒侵权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 “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仿冒侵权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任务目标

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仿冒侵权等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犯经营者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力争通过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坚决遏制仿冒侵权高发多发势头,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二、整治重点

(一)专项整治重点行业

集中整治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涉及国计民生、安全生产的家电产品、日用品、建筑装饰材料、食品、汽车用品等行业或领域为重点。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着重整治上述行业或领域存在的下列仿冒侵权行为: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

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行为;

    4.其他类仿冒侵权行为。

在注重做好对线下仿冒侵权行为整治的同时,线上仿冒侵权行为也是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三、工作步骤

专项执法行动自2017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组织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425日)。各地工商机关要在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普及知识产权和识假辨假知识,及时宣传专项行动情况,向经营者、消费者明示仿冒侵权的表现形式及危害后果,鼓励企业和公众举报投诉仿冒侵权违法行为,营造抵制仿冒侵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敦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及时改正、纠正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广泛排查案件线索,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二)调查查处阶段(425日至1010日)。各地工商机关要加大对本地市场状况的调查摸排力度,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仿冒侵权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增强执法工作的持续性和针对性。对举报投诉线索要逐一核查,线索成熟的要及时立案。对被查处过的经营者,发现仍然存在仿冒侵权行为的,要从重处罚。

(三)督促检查阶段(1010日至1030日)。省局将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适时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在全省工商系统进行通报,并视情况对部分地市的工作向当地政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击仿冒侵权事关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事关经营者合法权益,也关系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把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工商系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宽进严管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各地工商机关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举措,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组织、实施、宣传、督导的有机衔接,制定措施,强化责任,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同时,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重视和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重点突破。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梳理问题,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要结合本地仿冒侵权突出问题情况及社会反映情况,选择在1—2个行业或领域集中执法力量,实施精准打击,重点突破。要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勇于为民发声,敢于亮剑,狠抓大要案件,惩大恶,戒小过。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针对仿冒侵权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各地在专项行动中,要进一步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对跨市、县()的涉嫌仿冒侵权案件,省、市局要加强执法协调,组织协调涉案地的市级、县级工商机关查处,确保认定标准、处罚尺度的统一、协调。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商务、质监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破解执法难题,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充分发挥工商(市场监管)机关整体职能作用,加强工商机关内部各业务处室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作用,增加执法行为的公开透明,震慑违法经营者。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解读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支持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工商机关竞争执法的职责和开展专项整治的进展、成效,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取得社会支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专项行动的社会知晓率和公众参与率,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

(五)加强督办,上下联动。省局经检处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加大对专项执法行动的督查督办指导力度,充分发挥经济检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的作用,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工商部门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联系,整合执法力量,上下联动,精准发力,确保对仿冒侵权行为的及时有效查处。各市工商局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立案情况及办结案情况。从6月份开始,于每月3日前填写《2017年度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省局经检处,省局将及时通报各地查处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于1110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成效、问题及典型案例)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局经检处。

省局经检处联系人:段利红

联系电话:03517680231  邮箱:sxjjc7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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