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652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22日
标      题: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批转 〈2019年度全省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1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批转 〈2019年度全省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21 发布机构: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2019年度全省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1087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材料上报工作。同时,将2019年度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须是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在计量、标准化、质量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且与单位签订了正式有效聘用合同(以省人社厅备案认定为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须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即2015年任助理工程师;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报工程师,即2017年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

(四)学术技术条件

任现职期间,学术、技术水平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或作为主持、主要起草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实用技术材料一项以上。

实用技术材料指:标准,检验、检测及认证规程(细则),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科研项目研究报告,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新产品研制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大型设备评价报告,司法鉴定报告,型式评价报告,新建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认证技术报告等。

2.作为主要作者之一,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五)能力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参与完成过本专业技术项目(课题)一项以上。

具体参照《2019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中“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和“业绩成果条件”执行,对项目(课题)中的个人角色、等级、数量要求均降低一个层次掌握。

(六)考核条件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合格以上等次。

(七)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其他事项

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程序、材料报送及其他有关要求均按照《2019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中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

1.2019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评审高级工程师申报表格--模板和填表说明

3.评审工程师申报表格--模板和填表说明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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