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14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19日 | |
标 题: | 关于撤销太原市准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行政许可决定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19日 |
太原市准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申请书编号:2024121400615,类型:扩项),同时新增两名授权签字人。鉴于该公司在告知承诺后续现场核查中被发现承诺严重不实,根据《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撤销相应许可事项,记入信用档案,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太原市准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对外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