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726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标      题: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30 发布机构: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协(学)会: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根据《山西省禁毒条例》《山西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晋政办函〔2022〕99号)有关规定要求,省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根据《山西省禁毒条例》《山西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晋政办函〔2022〕99号)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省禁毒委员会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禁毒工作列入本单位、本系统整体工作规划,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的考核内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管控结合,构建常态化禁毒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涉毒行为零报告,禁毒工作无遗漏,禁毒工作扎实有效。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1. 依法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娱乐场所进行登记。责任单位:注册登记处,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局、示范区局贯彻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2. 加强广告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戒毒治疗药品、医疗器械、治疗方法等“违法”广告宣传的行为。责任单位:广告监管处。

3.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查实参与贩毒、非法贩卖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

4. 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单位履行禁毒义务,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责任单位:个体劳动者协会、民营企业协会。

5. 加强氢气钢瓶、氯化氢气体钢瓶、反应釜等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重点制毒设备的摸底排查和监管,推行电子识读标签等信息化管理模式。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6. 配合禁毒主管部门做好禁毒领域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标准化管理处。

7. 为戒毒康复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等优质服务。责任单位:注册登记处。

8. 加强对食品经销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或者检验,发现毒品原植物的根、茎、叶、壳以及种子、幼苗及其制品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食品流通处、食品餐饮处、食品抽检处。

9. 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配合公安机关督促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线索及时推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网络监管处。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任务分工,主动认领,照单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推动禁毒工作落到实处。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清醒认识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消除社会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落实责任,督查到位。落实禁毒工作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深入排查防控各类涉毒风险隐患,落实重点人员、重点物品的衔接管控,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禁毒工作正常开展。

(三)情况报送,及时准确。各单位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注重沟通协调,加强协作配合,聚焦重点难点,提升管控效能,加强信息报送,推动工作落实。

版权所有: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08号 邮编:030006

晋公网安备14010502050547 网站标识码:1400000083 通讯备案:晋ICP备12000773号

效能投诉:    联系我们    邮箱:sxsscjd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