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687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24日 | |
| 标 题: | 关于 卫生及婴幼儿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 劳保及安防产品、服装鞋包及家用纺织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4日 | |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省局组织开展了卫生及婴幼儿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劳保及安防产品、服装鞋包及家用纺织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任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广东省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卫生及婴幼儿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任务;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承担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任务;天津五十一站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劳保及安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任务;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服装鞋包及家用纺织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任务。抽查工作按照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
二、抽查产品情况
(一)卫生及婴幼儿产品
1.纸巾纸。共抽查28家经销企业的3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D65亮度、可迁移性荧光物质、横向吸液高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厨房纸巾。共抽查2家经销企业的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亮度(白度)/D65亮度、数量(或质量)偏差、偏斜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3.湿巾。共抽查11家经销企业的12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细菌菌落总数、绿脓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4.卫生巾(护垫)。共抽查18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5.女性卫生裤。共抽查9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6.婴幼儿纸尿裤(片、垫)。共抽查9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渗透性能、pH值、细菌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7.成人纸尿裤。共抽查6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吸收倍率、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8.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共抽查17家经销企业的3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5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6.7%。不合格项目为绳带。
9.童鞋。共抽查16家经销企业的3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剥离强度、耐磨性能、外底硬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儿童和学生用品
1.学生书袋。共抽查5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观质量、振荡冲击性能、摩擦色牢度(沾色)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不合格项目为摩擦色牢度(沾色)、标志。
2.学生用品(水彩画颜料、蜡笔、油画棒、指画颜料、橡皮泥、橡皮擦、涂改制品、胶粘剂、水彩笔、书写笔、记号笔、圆珠笔刀、磁性文具、绘图用尺、本册等)。共抽查13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可迁移元素的限量、笔套安全、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不合格项目为标识。
3.玩具滑板车。共抽查6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不合格项目为正常使用(强度—把立管强度)。
4.中小学生校服。共抽查39家生产企业的4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5%。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5.玩具(含木质、塑胶、毛绒等玩具,解压、弹射、假水等玩具,爬行垫、水晶泥等)。共抽查18家经销企业的3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易燃性能 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6.电玩具。共抽查12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易燃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7.儿童厨房“真煮”厨具。共抽查9家经销企业(其中线下销售企业5家,线上销售企业4家)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玩具标识、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8.学生笔袋。共抽查9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观、缝合(热合)强度、有害芳香胺染料的测定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9.儿童推车。共抽查4家经销企业(其中线下销售企业3家,线上销售企业1家)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材料质量、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属表面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0.奶嘴。共抽查5家经销企业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铅计)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劳保及安防产品
1.安全帽。共抽查19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耐穿刺性能(高温、低温、浸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不合格项目为冲击吸收性能(高温、浸水)。
2.安全带。共抽查17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区域限制用安全带性能要求、围杆作业用安全带性能要求、坠落悬挂用安全带性能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3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5%。不合格项目为区域限制用安全带性能要求。
3.安全网。共抽查7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耐冲击性能、阻燃性能、系绳间距及长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4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0%。不合格项目为耐冲击性能、阻燃性能。
4.安全鞋。共抽查9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家,经销企业8家)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成鞋抗冲击性、成鞋耐压力性、成鞋防漏性、鞋帮撕裂性能、鞋帮拉伸性能、鞋帮耐折性、外底耐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不合格项目为外底耐折性。
5.骑行安全类头盔。共抽查5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家,经销企业4家)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结构(结构组成、佩戴装置)、视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0%。不合格项目为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标志标识。
(四)服装鞋包及家用纺织品
1.床上用品。共抽查10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pH值。
2.内衣(包括文胸、针织内衣)。共抽查15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3.睡衣家居服。共抽查5家经销企业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4.休闲服装。共抽查15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6.67%。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5.运动服、防晒服。共抽查15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6.67%。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
6.衬衫。共抽查10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7.泳装。共抽查10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8.皮鞋、皮凉鞋。共抽查10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帮底剥离强度、帮带拉出强度/帮带拉出强度、(成鞋)耐折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9.休闲鞋。共抽查15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剥离强度、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3.33%。不合格项目为外底耐磨性能。
10.旅游鞋。共抽查15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1.背提包。共抽查10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振荡冲击性能、包锁耐用性能、扣件耐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2.旅行箱包。共抽查10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不合格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
13.非医用口罩。共抽查15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颗粒物过滤效率/过滤效率、通气阻力、吸气阻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涉嫌假冒情况
在本次抽查中,大同市开发区永红商贸中心、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鑫铖物资经销处、太原市尖草坪区宇星劳保防护店销售的产品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标称生产企业声明),同时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已将上述企业信息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和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经销企业,要依法开展后续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监督销毁或者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并依法追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要依法开展后续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监督销毁或者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并依法追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四)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后处理反馈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省局产品质量监管处。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