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687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24日 | |
| 标 题: | 关于2025年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4日 | |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发〔2025〕2号)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晋市监发〔2025〕52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一次性餐饮具)、农用地膜、电线电缆、儿童玩具等30种产品组织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任务由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共抽查606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49家,经销企业457家)的1170批次产品。发现 26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2%。
二、抽查产品情况
1.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一次性餐饮具)。共抽查17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2家,经销企业15家)的3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共抽查20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8家,经销企业2家)的4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抗热震性、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3.食品过度包装(方便食品、肉制品)。共抽查24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3家,经销企业11家)的4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混装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0%。不合格项目为包装空隙率。
4.手洗餐具用洗涤剂。共抽查8家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观、气味、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5.玩具。共抽查34家经销企业的8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金属玩具边缘、模塑玩具边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6.彩泥。共抽查10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砷、钡、镉、铬、汞、铅、锑、硒)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7.农用地膜。共抽查18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5家,经销企业3家)的3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农用地膜的厚度和厚度偏差、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8.复合肥料。共抽查18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9家,经销企业9家)的2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总养分、总氮的质量分数、有效磷的质量分数、氧化钾的质量分数进行了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8%。不合格项目为有效磷含量、钾含量。
9.卫生巾(护垫)。共抽查35家经销企业的7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卫生巾(护垫)的全长偏差、吸水倍率、吸收速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0.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共抽查17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4家,经销企业13家)的3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总活性物、pH、总五氧化二磷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1.卫生洁具清洗剂。共抽查19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3家,经销企业16家)的3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稳定性、总酸度、表面活性剂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2.细工木板。共抽查8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3.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扣板)。共抽查14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膜厚、产品厚度、附着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4.防盗保险柜。共抽查3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防盗保险锁要求、电源(仅电子锁检验项目)、抗破坏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5.电线电缆。共抽查61家经销企业的9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导体电阻、绝缘厚度、护套厚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5%。不合格项目为动力线芯绝缘老化前机械性能、动力线芯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机械性能、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
1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共抽查28家经销企业的6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防触电保护、结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7.转换器。共抽查8家经销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防触电保护、转换器的结构、防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8.灯串。共抽查28家经销企业的5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19.电池(原电池)。共抽查16家经销企业的3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极端、开路电压、最小平均放电时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0.尿素。共抽查21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3家,经销企业8家)的2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总氮的质量分数、缩二脲的质量分数、粒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1.工业用甲醇。共抽查10家生产企业的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密度、沸程、高锰酸钾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2.粗苯。共抽查15家生产企业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密度、馏程、水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3.焦炭。共抽查41家生产企业的8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灰分、硫分、挥发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4.儿童服装。共抽查15家经销企业的5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5.棉服装。共抽查17家经销企业的4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6.休闲服装。共抽查48家经销企业的11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5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5%。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
27.运动服装。共抽查19家经销企业的4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5%。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28.旅游鞋。共抽查16家经销企业的5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剥离强度、成鞋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29.配装眼镜。共抽查30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柱镜顶焦度偏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3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不合格项目为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
30.眼镜镜片。共抽查11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镜片顶焦度、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不合格项目为镜片尺寸(有效尺寸)、基准点厚度、厚度偏差。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四)完善后处理反馈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后处理反馈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省局产品质量监管处。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