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292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15日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15日 |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批准我省申报的国家药用菊花产业发展标准化示范区、国家文冠果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区、国家“万荣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和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等4个项目开展相关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现就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一、试点所在市局具体负责本地区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组织实施不力、经费使用不当的试点示范项目,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
二、省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委统一安排,对项目进行目标考核、绩效考核,择优给予补助经费。各市局可根据考核结果、项目执行情况和本地经费实际给予示范试点一定经费补助。
三、各试点示范项目的建设方案请于2月28日前由试点所在市局上报省局。当年工作计划请于每年1月底前组织上报(2023年工作计划请于2月28日前一并报回),每年10月底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查自评,确认符合要求后向省局提出考核申请。重要进展请及时上报。
联 系 人:标准管理处 李昆
联系电话:0351-7680100
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