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份全省市场监管类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6-04-09 信息来源:

20263月份全省市场监管类

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暨消费提示

一、总体情况

2026年3月份,全省市场监管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7533件,同比减少29.58%,环比增加25.94%。其中,投诉14075件,同比减少24.83%,环比增加24.80%,占受理总量的51.12%;举报4963件,同比减少1.98%,环比增加41.76%,占受理总量的18.03%;咨询8495件,同比减少44.52%,环比增加19.94%,占受理总量的30.85%。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9.42万元。详见下图:

二、投诉热点分析

2026年3月份,全省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投诉14075件,其中,商品类投诉8630件,占投诉总量的61.31%;服务类投诉5445件,占投诉总量的38.69%。

(一)商品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居用品类。详见下图:

(二)服务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教育培训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详见下图:

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售后服务2753件、食品安全2248件、质量2154件、合同1480件,合计占比61.35%。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6年3月份,全省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举报4963件,举报问题排名前十位的分别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广告违法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违规收费行为、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商标违法行为、合同行政违法行为。详见下表:

举报

问题

类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广告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

违规收费行为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

商标违法行为

合同行政违法行为

受理数(件)

1163

858

679

672

276

175

104

90

87

76

从举报问题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占举报问题首位,达1163件,占举报量的23.43%。主要反映问题为: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

四、咨询情况

2026年3月份,全省12315工作机构共接收咨询8495件,同比减少44.52%,环比增加19.94%。从咨询问题的类别来看,涉及市场监管系统咨询222件、消费维权知识1530件。非市场监管系统6743件。

五、消费提示

近期各类展销会较多,展销会商品丰富、选择多样,但也存在消费陷阱,为让您安心消费,以下提示要牢记。

1.仔细甄别商品质量。展销会上的商品琳琅满目,质量参差不齐。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的外观、包装、标识等,检查是否有瑕疵、破损或过期等情况。对于食品、化妆品等与健康密切相关的商品,要重点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

2.警惕虚假宣传。部分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可能会夸大商品的功效、性能或进行虚假促销。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宣传和现场演示,对于过于夸张的宣传语要保持警惕。

3.谨慎对待低价诱惑。展销会上常有低价促销活动,但过低的价格可能隐藏着质量风险或消费陷阱。对于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商品,要谨慎购买,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4.注意合同条款。购买大宗商品或签订服务合同(如购买家具、电器,预订旅游服务等)时,要与商家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商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重要条款。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

       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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