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年报公示行政指导会

发布时间:2022-01-14 信息来源:信用处

16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年报公示行政指导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伟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樊伟强指出,年报公示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展现企业良好形象,积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全省企业要增强年报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联络员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年报公示主动性和自觉性,避免因未按时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信用约束、联合惩戒。

会上,省局信用处有关负责同志2020年度年报公示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等进行了解读。

有关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并对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省局信用监管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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