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4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12 信息来源: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4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4〕116)要求,省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局印发《2024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函〔2024〕119号),组织各市局、示范区局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分类管理相结合,同步部署自愿性认证活动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创建监管手段,巩固虚假认证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增强认证行业公信力。各地认真做好市场监管总局安排的检查工作,共检查75张自愿性认证证书,涉及16家认证机构,认证证书主要涉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4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7张)、环境管理体系(13张)等领域,聚焦买证卖证、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跟踪调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共对32个检查发现较为严重问题的认证活动下达整改要求,警告1家次,立案查处1起(见附件)。同时,以市为单位,各地对辖区内自愿性认证活动按照证书数量不低于1%、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按照证书数量不低于10%开展抽查,相关市局对检查结果进行依法处理和信息公开。

二、主要问题

(一)认证机构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个别认证机构在认证活动中对审核计划和审核报告不够规范;部分认证机构发证后未对获证组织实施有效跟踪。

(二)获证组织对认证工作认识需进一步加强。部分获证组织工作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不熟悉,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制度流于形式,与实际工作流程两张皮,存在为“领证”而认证现象。

(三)基层认证监管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一些基层监管单位执法人员对认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够深,专业能力不强,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认证监管工作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认证结果有效公信。有关认证从业机构要全面深入做好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对照认证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深入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切实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各认证从业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则的要求,完整、客观、公正地开展第三方认证,及时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持认证条件。

(二)加强监督管理,推动认证市场规范秩序。各市局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加强风险防控和排查,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动,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要全面加强对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持续规范认证审核行为,督促各类认证机构指导获证组织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促进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年认证活动检查结果汇总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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