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计划)的通知
晋双随机办发〔2024〕3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2024年度部门
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
计划)》的通知
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决策部署,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要求,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制定了全省《山西省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一、精心谋划部署,推进协同监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以落实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为抓手,加强部门联合抽查的统筹协调,对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按照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要求,以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科学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领域的抽查检查工作,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要按照《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规范实施抽查检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抽查事项比例不低于80%,并覆盖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项目和行为等,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和部门联合“双随机”常态化。任务发起部门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安排,会同参与部门共同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检查要求等,参与部门要积极响应、密切配合、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涉及同一个行业领域由多部门发起或多部门互为配合的检查事项,有关参与部门应充分沟通、积极协商、科学谋划,统筹制定检查方案。
二、运用风险分类,推进精准监管
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建立健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并综合运用本领域、本部门分级分类结果或参考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部门联合抽查中常态化运用,确保全年部门联合抽查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不低于90%,实现监管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抽查对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适当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抽查对象要合理确定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非现场监管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监管措施。
三、规范抽查流程,推进公正监管
要按照《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管。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按照风险分类管理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设定的抽查检查模式进行任务派发,提高联合监管工作质效。抽查检查模式为省抽市、县(区、市)查和市抽县(区、市)查的抽查任务,省、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任务通知和业务指导工作。各参与部门要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确保各项抽查任务于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并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和“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全面、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其中,涉企检查结果信息要通过省级平台统一归集至公示系统并记于企业名下。
四、健全制度机制,推进长效监管
要以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抽查为契机,建立健全议事会商、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简报交流、平台信息对接等工作机制,优化整合监管资源,统筹制定监管政策,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推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既要做到应查必查、有效处置,又要防止多头检查、监管脱节。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在政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依法惩处和联合惩戒,形成全流程监管闭环。
五、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和研究部署,加大对本辖区、本系统联合抽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创新培训形式,建立领导带学、专家导学、单位评学、集体研学、实地践学、潜心自学等“六学”常态化机制,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确保高效完成部门联合抽查各项任务。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调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并通报全省。
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联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 作计划)(省直各有关部门)
2.2024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各市)
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