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山西省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03-31 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8部门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提出了全国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为加快推进我省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全面完成《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晋政发〔2018〕25号)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我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精神,起草了《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9年3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市场监管局标准管理处,电子版发至邮箱sxsbzgl@163.com。
联系电话:7680100
附件:《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