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验用小型猪 病理学诊断规范》等6项省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信息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山西医科大学、太原动物园等单位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实验用小型猪 病理学诊断规范》《实验用小型猪 环境及设施》《实验用小型猪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实验用小型猪 配合饲料》《实验用小型猪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和《实验用小型猪 遗传质量控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2年2月6日前提出书面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起草单位。
起草单位联系人:宋国华
电子邮箱:ykdsgh@163.com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安路56号
邮政编码:030006
标准管理处联系人:郭晓青
电子邮箱:sxsbzgl@163.com
附件:《实验用小型猪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doc《实验用小型猪 环境及设施》.doc《实验用小型猪 病理学诊断规范》.doc《实验用小型猪 配合饲料》.doc《实验用小型猪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doc《实验用小型猪 遗传质量控制》.doc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