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验用小型猪 病理学诊断规范》等6项省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信息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山西医科大学、太原动物园等单位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实验用小型猪  病理学诊断规范》《实验用小型猪  环境及设施》《实验用小型猪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实验用小型猪  配合饲料》《实验用小型猪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和《实验用小型猪  遗传质量控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2年2月6日前提出书面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起草单位。

起草单位联系人:宋国华

电子邮箱:ykdsgh@163.com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安路56号

邮政编码:030006

标准管理处联系人:郭晓青

电子邮箱:sxsbzgl@163.com  

附件:《实验用小型猪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doc《实验用小型猪  环境及设施》.doc《实验用小型猪  病理学诊断规范》.doc《实验用小型猪  配合饲料》.doc《实验用小型猪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doc《实验用小型猪  遗传质量控制》.doc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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